*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如下:
1.拥护**的*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.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并具有承担专门技术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。
3.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。
4.总部必修课程(不含*开放大学学习指南)75分及以上。
5.学位论文成绩良好(或80分)及以上。
6.通过相应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:
(1)非英语类专业的学生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:
①*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;
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(425分及以上);
③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(PETS-3)及以上笔试(不含口试)。
(2)英语、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须通过以下任意一种外语考试:
①*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;
②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(TEM-4)及以上;
③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425分及以上);
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(PETS-4)及以上笔试(不含口试)。
7.在读期间,无以下情况:
(1)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或触犯法律受到处罚;
(2)存在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成果等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等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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